质检总局
行政许可投诉电话
010-82261660
    当前的位置:国家质检总局>办事大厅>质量监督>国家监督抽查>常见问题
 
 
消费者可通过哪些途径解决产品质量民事纠纷问题?

 

我们提供以下几种解决方案,供参考。

一是提倡当事人各方相互协商,自行和解。损害方如果能够主动承担赔偿责任,即可迅速解决纠纷。这种方式可以减少双方当事人为解决纠纷所耗费的精力和费用,节约时间,防止损害扩大,有利于保持市场经济秩序的稳定。

二是可以请当地的质监、消费者组织等进行调解,帮助双方达成调解协议。

三是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产品质量争议,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四是申请仲裁没有达成仲裁协议或者仲裁协议无效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网站地图 免责声明 关于我们 隐私声明
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9号 邮政编码:100088
建议使用IE4.0以上版本,分辨率1024*768的显示器设置观看本网站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Email:Webmaster@aqsiq.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