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步:注册登记 
     《供港澳活禽饲养场检验检疫注册申请表》  
     《供港活禽饲养场注册登记证》  
     供港澳活禽饲养场动物卫生基本要求  
第二步:检疫监督 
     《供港澳活禽注册饲养场管理手册》  
7+37种药物限量标准  
第三步:报检及监装 
《动物卫生证书》
第四步:入仓及离境检疫
  
离境申报

    货主或其代理人须向离境口岸检验检疫机构申报,提供启运地检验检疫机构出具的《动物卫生证书》和《出境货物换证凭单》或《出境货物通关单》。首次申报的,需提交供港澳活禽注册饲养场检疫注册登记证书正本及副本进行备案

现场查验
实施临床检查
核定出口动物数量,核对货证是否相符,检查检验检疫标识加施情况等
必要时进行复检
验证放行
查验合格的,在启运地局签发的《动物卫生证书》上加签出境日期、数量、检疫员姓名
  、加盖检验检疫专用章,根据启运地局出具的《出境货物换证凭单》签发《出境货物通关
  单》。启运地与离境口岸属同一直属局管辖的,由启运地签发《出境货物通关单》
《核销手册》上核销出境活禽数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