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步:注册登记 
     《供港澳活猪中转场检验检疫注册申请表》  
     供港澳动物注册饲养场条件和动物卫生基本要求  
     《供港活猪饲养场注册登记证》  
第二步:检疫监督 
     《供港澳活猪注册饲养场管理手册》  
港澳地区对7+37种药物残留限量的要求  
第三步:报检及监装 
《动物卫生证书》
第四步:入仓及离境检疫
  
离境申报
申请单位首次申报时,需提交供港活猪检疫注册登记证书正本及副本进行备案(样本)。
启运地口岸与离境口岸不属于同一直属局管辖的,报检单位提供启运地局出具的
  《动物卫生证书》和《出境货物换证凭单》。
启运地口岸与离境口岸属于同一直属局管辖的,报检单位提供启运地局出具的《动物卫
  生证书》和《出境货物通关单》。
现场查验
参照隔离检疫中的具体要求实施群体临床检查和个体临床检查。
核定供港澳活猪数量,核对货证相符,检查针印加施情况等。
不符合要求处理:针对印记不清晰或无针印;货证不符的不予出口。
验证放行
查验合格的,在启运地局签发的《动物卫生证书》上加签出境日期、数量、检疫员姓名
  、加盖检验检疫专用章,根据启运地局出具的《出境货物换证凭单》签发《出境货物通关
  单》。启运地与离境口岸属同一直属局管辖的,由启运地签发《出境货物通关单》。
对来自中转仓的供港活猪,由中转仓所在地口岸局检疫出具《动物卫生证书》,离境口
  岸只验证放行,不再检疫与收费。
《核销手册》上核销出境活猪数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