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步:注册登记 
《食用水生动物出口养殖场注册申请表》  
《出境水生动物养殖场、中转包装场注册备案证书》  
直属检验检疫机构列表  
第二步:检疫监督 
     《饲养日志》  
第三步:报检及监装 
《动物卫生证书》
《出境货物通关单》
《出境货物换证凭单》
第四步:入仓及离境检疫 
《动物卫生证书》
《出境货物通关单》
《出境货物换证凭单》
  
对注册备案养殖场、中转包装场实行监督管理制度,要求注册备案养殖、中转包装场严
  格执行水生动物的进出场、饲料、用水、疾病防治和消毒用药及卫生管理制度等,建立记
  录表册和档案,明确各环节的管理责任人及其职责,如实填写《饲养日志》
从国内其他出口活鱼注册备案养殖场引进鱼时,应持调出鱼的养殖场所在地检验检疫机
  构出具的证明,到引进地检验检疫机构登记。引进的活鱼经隔离饲养至少5天,未发现疫
  情的,方可与本场其他鱼混养
对注册备案养殖场、中转包装场实施疫情监测。发现重大疫情时,须立即采取紧急预防
  措施,并于12小时内向国家质检总局报告
根据年度出口动物及动物产品应建立疫情报告制度。发生疫情或疑似疫情时,必须及时
  采取紧急预防措施,并于10小时内向所在地检验检疫机构报告。
注册备案养殖场、中转包装场不得饲喂及存放国家禁止使用的药物和动物促生长剂。对
  国家允许使用的药物和动物促生长剂,要遵守国家有关药物使用规定,特别是停药期的规
  定,并须将使用药物和动物的名称、种类、使用时间、剂量、给药方式等填入管理手册等
检验检疫机构每年至少1次对注册备案养殖场、中转包装场养殖用水水质进行检测
运载水生动物容器、用水、运输工具必须符合检验检疫卫生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