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质检系统节能减排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
蒲长城
(2011年10月9日)
今天,我们召开全国质检系统节能减排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就是要贯彻落实国务院节能减排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一会,支树平局长将要对这项工作做重要指示,下面,我就对重点做好全国质检系统节能减排的工作任务和要求,讲以下两个方面的意见:
一、“十一五”时期质检系统节能减排成效显著
“十一五”期间,全国质检系统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节能减排工作的各项部署,坚决服从并服务于节能减排工作,团结一致,履行职能,突出重点,真抓实干,在标准、认证认可、计量、质量监督、执法、特种设备、进出口检验、科技支撑等方面深入开展了节能减排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完善节能标准体系,为节能减排提供技术支撑。“十一五”期间,我国批准发布了28项能源效率强制性国家标准,使我国现行有效的能源效率标准累计达到44项;首次发布了27项针对高耗能产品的能耗限额强制性国家标准;制修订并发布56项节能基础标准;全面开展交通运输、建筑、污染物排放控制等一系列节能减排重点领域的国家标准制修订工作,建立并完善了节能、节水、节材、节地、新能源与可再生能源、矿产资源综合利用、废旧产品及废弃物综合利用和清洁生产等八大领域构成的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标准体系,为节能减排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技术支撑。
有效开展节能产品的认证工作,促进节能减排技术革新与进步。建立了风电、太阳能光伏和太阳能热利用领域的产品认证制度。强化环保产品认证工作,目前我国大约有16家认证机构正在从事环保型产品认证工作。环境标志认证产品已分批列入财政部和环保部联合发布的环境标志政府采购清单。强化能源管理体系认证试点工作。在钢铁、化工等10个重点行业开展能源管理体系认证的试点工作,有效促进了我国重点耗能企业能源管理水平的提高。
加强能源计量管理,夯实节能减排计量技术基础。加快与节能服务相关的计量基标准的建立和改造速度。先后批准成立了20家国家城市能源计量中心,开展能源计量数据的在线采集、分析和应用。开展了对企业能源计量方面的技术咨询和技术培训,指导企业合理配备计量器具,帮助企业建立、完善计量管理体系。推进能效标识制度,共对7批23种用能产品实施了能效标识管理。制订了《能源计量监督管理办法》、《食品和化妆品包装计量检验规则》,组织开展了过度包装的计量监督检查工作。组织开展了供热计量监督检查工作,加强对供热计量器具生产企业和在用热量表的监督管理。通过开展能源计量技术保障、能源计量监督管理和能源计量服务等工作,促进了节能减排工作的顺利进行。
加强特种设备节能监管,促进高耗能特种设备的节能降耗。颁布了《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监督管理办法》,以及《锅炉节能技术监督管理规程》和《工业锅炉能效测试与评价规则》两项节能技术规范。通过在现行的行政许可、监督检查、检验检测等工作内容中增加节能监管的相关要求,逐步建立起安全监察与节能监管相结合的监管体系。开展了“三个万”、“四个五”、四个一”节能工程,均取得显著成果。积极开展在用锅炉节能试点示范工作,取得了良好的示范效果。加强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节能服务能力建设,总局已公布了60家锅炉能效测试机构,为特种设备节能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技术支撑。
严格生产许可与监督抽查,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抽查了房间空调器、家用电动洗衣机等“家电下乡”中标企业生产的中标产品,以及双端荧光灯、三相异步电动机等共约2500家企业生产的2700种产品。组织对涉及节能减排工作相关产品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进行了清理,对25家热轧钢筋生产企业和2190家水泥生产企业的生产许可证予以注销,同时要求各省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加强对无证生产违法行为的查处,监督无证企业淘汰落后产能。修订了热轧钢筋、水泥等部分重点产品的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按照工信部公告的须淘汰落后产能的企业名单,对获证的316家钢铁、水泥等生产企业开展专项检查,不按规定淘汰落后产能的,依法撤回生产许可证。
加大节能执法力度,推进节能产品健康有序发展。联合有关部门,开展了“家电下乡”产品能效标识专项执法检查集中行动,打击伪造、冒用能效标识、节能质量认证标志、认证证书的行为,依法查处生产、销售和使用达不到最低能耗标准产品的行为。部署开展煤炭打假工作,在南方冰雪灾害、汶川地震等紧急时期,专门部署开展确保电煤供应质量计量检验和执法检查工作。部署开展钢材等的执法打假工作,落实《对“地条钢”生产企业和窝点断电实施办法》等规定。开展燃料油执法打假工作,每年配合公安部开展油田及输油气管道治安秩序专项行动,部署开展打击取缔土炼油违法行为专项行动,积极宣传法律法规和国家产业政策,联合有关部门合理打击土炼油违法行为,保持高压态势,巩固整治成果,从源头上遏制土炼油违法行为反弹。
严格口岸检验把关,严格落实国家节能减排政策。加强了进口成套设备的检验监管,对浪费资源的落后生产技术、工艺和设备,不予进口。加强了旧机电进口备案环节,开展节能、产业政策等方面的评价,对达不到节能要求、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不予备案。定期公布相关质量信息,鼓励节能及开发利用可再生能源的先进生产设备和技术进口。对节能及开发利用可再生能源的进口生产设备,优先办理有关检验检疫审批,简化检验检疫程序,提供便捷通关服务。根据国家再制造的相关政策,研究进口再制造产品、进口再制造所需旧机电产品的检验监管政策,促进进出口用能产品规范发展。
加大科技投入,夯实节能质检能力建设。在积极争取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项目的同时,质检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项目、总局科技计划项目计划加大安排计量、标准、认证认可、特种设备安全与节能等领域的节能减排科研项目,据统计,相关科技项目共113项,涉及经费投入15427万元。这些节能减排科研项目的实施,有利的支撑了国家相关政策的制定,对淘汰落后产能、开展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企业能效等级工作发挥了重要作用。
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全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同心协力共同努力的结果。借此机会,我也向为质检系统在节能减排工作领域做出贡献的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十二五”节能减排形势依然严峻,全国质检系统任重道远
国务院发布的《“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国发[2011]26号),以及即将印发的《“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部门分工》,其中5项任务总局作为牵头部门:
一是继续推进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环保装备认证,规范认证行为,扩展认证范围,建立有效的国际协调互认机制,加强标识、认证质量的监督;
二是加快制(修)订重点行业单位产品能耗限额、产品能效和污染物排放等强制性国家标准,以及建筑节能标准和设计规范;
三是制定和完善环保产品及装备标准;
四是制(修)订轻型汽车第五阶段排放标准,颁布实施第四、第五阶段车用燃油国家标准;
五是推动重点用能单位按要求配备计量器具,推行能源计量数据在线采集、实时监测,开展城市能源计量建设示范。
这5项工作,作为牵头部门,各有关单位要切实履行自身职责,抓紧制定工作方案,落实好各项工作计划。同时,按照国务院部署,还有14项任务总局作为配合部门,要积极加强部门间的协调配合,在努力做好本职工作的基础上,积极争取同协办单位做好节能减排各项工作,完成好国务院部署的各项任务。
“十二五”期间节能减排工作,概括起来,涉及全系统九个领域:
标准领域。要进一步完善能耗限额标准体系,加快能耗限额强制性国家标准制修订工作;加快制修订家用耗能器具等领域强制性终端用能产品能效标准;加速研究并出台当前急需的、支撑污染物减排目标实现的重大环保装备的产品、方法和管理标准;加强智能电网标准化工作;开展节能与新能源汽车标准体系研究工作,做好电动汽车充电设施领域标准化工作;促进新能源领域标准化工作,做好风能、太阳能等领域标准的研制工作。围绕循环经济工作,研究出台《国家循环经济标准化试点考核评估方案》,推动循环经济标准化试点建设。
认证认可领域。要尽快发布实施《节能产品认证管理办法》,初步建立国家统一推行的资源节约产品认证制度体系,拓展节能减排认证领域,扩大节能产品认证范围,开展低碳产品认证、生物质能产品认证研究,进一步完善风力发电、太阳能光伏产品认证等工作。推动国家统一推行的电子电气产品污染控制自愿性认证制度的建立并组织实施,对行业进行有效引导、规范,初步建立有毒有害物质减排指标量化系统。与有关部门合作,尽快建立国家统一的环保产品认证制度。积极推进能源管理体系认证试点工作,提高能源管理体系实效性。
计量领域。深入贯彻落实《能源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制定《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审查技术规范》,提出对重点用能单位的能源计量审查方案。继续加大国家城市能源计量中心建设力度,推行能源计量数据的在线采集、实时应用,切实发挥计量器具配备和计量数据采集应用对节能减排工作的重要作用。不断加大节能检测投入力度,建立和完善相关能源计量标准装置,满足能源计量检测工作需要,积极开展能源计量检测技术研究,充分发挥计量工作在节能降耗中的重要作用。积极推进能源效率检测体系建设,建立和完善用能产品能源消耗量的计量标准,建立用能产品能源消耗量的量传和溯源体系。加快制定《限制商品过度包装条例》,继续组织开展月饼等食品和化妆品包装计量监督检查工作,加大治理商品过度包装计量监管力度。组织开展在用热量表的计量专项监督检查工作,为供热计量改革提供技术保障。
特种设备领域。要以工业锅炉和换热压力容器为工作重点,要在特种设备生产环节强化节能监管,严把市场准入关,促进特种设备本质节能。要在使用环节做好技术服务,督促使用单位提升设备的管理水平和实际能效水平。要建设全国统一的能效监测和统计分析系统。要加强能力建设,设立一批国家特种设备安全与节能技术中心。要加强国际合作,积极争取国际资金支持,通过技术引进与国际间合作,促进我国高耗能特种设备能效指标、测试技术与方法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力争到“十二五”末,新增高耗能特种设备能效指标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既有高耗能特种设备运行管理和节能改造取得突破,全国工业锅炉运行效率平均在“十一五”末的基础上提高5%,实现年节煤3000万吨的能力,高耗能特种设备累计实现节约7000万吨标准煤。
质量监督领域。要严格执行国家淘汰落后产能政策,强化对高耗能、高排放产品生产许可证从严监管。组织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将钢铁、水泥、电石等重点行业作为监管工作的重点,加强对生产企业执行国家、行业标准情况的监督检查。要严格审核钢筋混凝土用热轧钢筋、水泥、电石有效期满申请换证的企业条件,严把审核关。跟踪工信部公告的须淘汰落后产能企业名单,组织对获证的钢筋混凝土用热轧钢筋、水泥、电石企业进行逐一清理。通过抽查、巡查、年度审查等措施,监督获证企业持续保证生产条件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要加大能源、终端用能和节能环保相关产品的质量监督抽查力度和频次,扩大产品覆盖面,督促企业严格执行节能减排相关标准和有关规定。依法严厉查处不符合节能环保相关标准的产品生产企业,及时公布企业和产品信息,积极引导消费者购买符合节能环保标准的产品。
节能执法领域。继续深入开展能效标识产品、节能建材产品、高耗能产品、日用家电产品、过度包装商品等重点产品的专项执法检查,严厉打击伪造、冒用能效标识等扰乱节能产品市场秩序的行为,促进节能产品市场秩序规范。开展打击生产国家明令淘汰产品违法行为工作,严厉打击生产高能耗“地条钢”违法行为。继续开展打击取缔“土炼油”违法行为,配合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对落后生产能力淘汰工作,加强对小型、低效炼油厂产品质量执法检查。依法加大对煤炭质量的执法检查,严厉打击查处煤炭生产环节中掺杂掺假、缺斤短两等违法行为。严厉查处无证生产有关节能减排产品的行为,依法严惩违反国家节约能源相关规定擅自组织生产的行为。
进出口检验领域。各级检验检疫部门要严格进口用能产品的检验监管,加强进口用能产品的能效项目检验,重点加强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能源效率标识的产品目录》内产品的能效入境验证工作,坚决打击能效虚标等违法行为。鼓励节能及开发利用可再生能源的先进生产设备和技术进口。加大对进出口能效检测能力建设投入,指导能效检测能力合理部局,引导实验室相关人员、技术交流,切实提升能效项目检测能力。逐步建立进口旧机电检验节能减排量化评估体系,进一步推进进口再制造用旧机电产品的检验监管措施。
科技支撑领域。要组织落实好《重点工业领域资源高效利用共性技术标准研究》和《碳排放和碳减排认证认可关键技术标准研究与示范》等“十二五”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项目研究工作。重点突破工业节能与综合利用设备环境化设计中的关键技术,开展能量系统评价技术、过程工业水系统集成优化技术、工业固废综合利用评估方法和高值利用检测技术等关键共性技术研发,针对重点领域的碳排放和碳减排,着力开展认证认可关键技术研究,为节能减排工作提供技术标准、认证认可等领域的科技支撑。
机关节能领域。按照《节约能源法》和《公共机关节能条例的要求》,加强质检系统内部建筑节能、车辆节能、节能产品政府采购等方面的工作。要将节能减排工作量化、细化到各具体环节的管理工作中。要加强宣传培训,使广大干部职工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危机意识、责任意识和率先意识,自觉成为节能减排和节约型机关建设的宣传者、推动者和实践者。总局将适时开展督促检查,促进质检系统内部的节能减排工作。
同志们,9月27日国务院会议刚刚结束,总局就组织召开全国质检系统节能减排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总局党组对这项工作给予高度重视,我们要按照国务院的统一部署,按照树平局长重要指示精神,各相关工作部门,通力配合,尽职尽责,全面推进节能减排工作落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