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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安全 促发展全力提升供港澳活动物检验检疫工作水平
 

 

保安全    促发展

全力提升供港澳活动物检验检疫工作水平

——在全国供港澳活动物检验检疫专题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魏传忠

(2011年10月17日)

 

今天,我们在毗邻港澳的美丽花城—广州召开此次“供港澳活动物检验检疫专题工作会议”,是全系统动植检战线贯彻落实全国质检系统半年工作总结会议精神,结合业务工作实际,开展“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的具体体现,有其特殊的意义。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按照总局 “抓质量、保安全、促发展、强质检”的12字工作方针,总结过去供港澳活动物检验检疫工作,分析当前港澳活动物安全质量面临的形势,并针对前期全国供港澳活动物检验检疫业务督查中发现的问题,部署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供港澳活动物检验检疫工作,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健全制度、强化管理,全力提升供港澳活动物检验检疫工作水平。

今天,全国质检系统30个直属检验检疫局的分管领导和业务处室负责人参加会议,同时还邀请农业部、商务部和香港食物及卫生局、澳门民政总署的领导出席今天的会议,刚才几位领导都作了很好的发言。我谨代表质检总局党组,向各位代表并通过你们向全系统动植检战线的广大干部职工表示亲切的慰问!向长期以来关心、支持、重视动植物检疫工作的农业部、商务部和香港食物及卫生局、澳门民政总署的领导和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借此机会,我就进一步加强供港澳活动物检验检疫工作讲3点意见。

一、回顾过去,检验检疫工作成效显著

供港澳活动物检验检疫工作是质检系统投入人力、物力最多,取得成效最突出的工作之一。自1962年“三趟快车”开通以来,我们始终认真履行职责,坚持把关与服务相结合,坚持自身能力提高与各有关部门协作相结合,积极探索,不断完善,建立了检验检疫工作大监管、大安全、大合作机制,经受住了各种突发事件的大考验,保障了港澳市场活动物的质量安全和稳定持续供应,得到党中央、国务院和港澳等各方的肯定,总局党组是满意的。

为开好本次供港澳活动物检验检疫专题工作会议,总局动植司和广东检验检疫局作了充分的准备和细致的安排,会前下发了一个指导意见、梳理汇编了一本相关检疫规章、总结汇编一本自查与督查报告,创新性地实施了认可兽医制度以及产地局、运输企业和离境口岸局监装押运“记录单”制度,还将所有会议资料制作了光盘,广东局党组高度重视,动员全局力量做好会务接待工作,为会议提供周到的服务。

国供港澳活动物检验检疫工作成效突出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建立了从养殖源头到离境口岸大监管工作体系。

从1999年开始,总局先后出台了供港澳活猪、活牛、活禽、活羊、水生动物及出口食用动物饲用饲料等六个检验检疫管理办法,实施了注册登记、日常监管、防疫免疫、疫情监测、残留监控、检验检疫、追溯管理、隔离检疫、运输监管、离境查验等制度,建立了从养殖源头到离境口岸全过程监管工作体系,全面规范了供港澳活动物检验检疫和监管工作,使供港澳活动物检验检疫和监督管理逐步步入了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的轨道,有效保证了供港澳活动物的健康安全和正常供应。近年来,我们每年完成输港澳活猪160万头、活牛羊4万头、活禽800万只、水生动物6万吨的检验检疫任务。在国内外动物疫情防控形势日趋复杂,农产品食品质量安全问题层出不穷的情况下,确保了供港澳活动物质量安全,做到了“优质、适量、均衡、应时”供应港澳市场。借此机会,我要对广东、深圳、江苏、陕西、江西等检验检疫局提出表扬,长期以来,他们严格按照总局的有关管理规定和工作部署,结合当地实际,努力克服检验检疫任务繁重、监管难度大的困难,在保质量、保安全、保供应方面措施有力,工作扎实,取得了突出成绩。

(二)建立了供港澳活动物大安全质量保障机制。

1997年人感染禽流感事件发生后,我们一直坚持对供港澳活禽实施H5N1禽流感批批检测,对口蹄疫、猪瘟等疫病实施疫情定期监控。1998年香港“猪肺汤”中毒事件发生后,我们率先在全国供港澳活动物中实施了“瘦肉精”等药物残留监控,从最早的7种禁用药物开始,逐渐扩大到目前的8种禁用药物加37种限用药物,并根据风险程度高低,确定出口前重点检测项目。目前已形成了以疫病疫情监测、兽药残留监控、出口前重点项目检测三结合为核心的供港澳活动物大安全质量保障机制。我们根据供港澳活动物的特点,加强风险分析,制定、落实进出境食用农产品及饲料安全风险监控计划,加大了供港澳活动物出口检测和日常监测的力度,进一步增强了针对性。2010年,质检系统对全国455家供港澳活动物注册企业开展监测的兽药残留、重金属等有毒有害物质达62种抽检监控样品共4653份,获得检测数据18349个。在今年全国严打“瘦肉精”活动中,供港澳活猪没有出现此类质量安全问题,也再次证明我们供港澳活动物检验检疫管理体系是科学和有效的。

(三)建立了供港澳活动物协同把关的大合作机制。

一直以来,我们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合作,努力维护供港澳活动物的正常供应和质量安全。

我们不断加强与港澳有关部门就供港澳农产品检验检疫和质量安全合作。2005年,质检总局与香港食物及卫生局签订了《关于食物安全和动植物检验检疫领域的合作安排》,完善了法律法规、标准、信息等领域的沟通磋商机制,健全了每年一度的“粤港澳深珠五地会议”和联络员制度,加强了两地专家的技术交流和管理人员的对话、互访,开创了两地合作的新局面;我们与商务部门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2006年双方签署合作备忘录,共同实施“供港澳农产品检贸合作机制”,加强了政策协调、信息通报和突发事件应对方面的合作,沟通联系渠道稳定畅通,协同保供作用更加明显,保证了港澳市场活动物的正常供应;我们进一步加强了与农业、海关、边防、公安、港澳办等部门既往的合作,在疫情防控、风险预警、打击走私、提高通关效率等方面始终保持密切的协作关系;同时,检验检疫系统内部口岸局与产地局之间的合作更加紧密,工作配合更加默契,发挥了更加有效的系统把关作用。

(四)成功应对了各类突发事件。

我们发布了《进出境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置预案》和《进出口农产品和食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应对突发事件的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应对复杂局面的能力进一步提高。过去几年,我们妥善应对了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猪链球菌病、猪甲型H1N1流感、三聚氰胺和孔雀石绿等一系列重大动物疫病疫情和食品安全突发事件,避免了负面影响,把外贸的损失降至最小。特别是面对全球爆发的高致病性禽流感,大家谈鸡色变,内地活禽供港澳受阻的不利情况,面对2008年春节发生的南方“冰冻灾害”,活动物供港澳出现困难从而引起广泛关注的复杂局面,我们始终站在最前沿,以高度的责任感和负责任的精神,积极应对,主动作为,密切合作,妥善处置,一次又一次化解了危机,保证了港澳市场供应,维护了港澳特区稳定。现在回想起来,大家仍记忆犹新,也很有成就感。我们付出了努力,做出了贡献,积累了经验,锻炼了队伍,树立了形象。

二、认清形势,质量安全风险犹存

长期以来,我们高度重视供港澳农产品的检验检疫工作,探索建立了完善的检验检疫监管体系,保证了供港澳活动物的质量安全。但是,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供港澳活动物检验检疫工作面临的问题和困难还不少,面临许多新挑战,需要引起我们高度重视。

第一,动物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当前,国际动物疫病疫情呈现复杂性、隐蔽性和多发性等特点,疫病疫情发生频率高、危害大、病源复杂、蔓延迅速。非洲猪瘟、口蹄疫、疯牛病、高致病性禽流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等疫情不时出现。我国边境线长、开放口岸多,周边国家和地区动物疫情复杂,在经济全球化、贸易自由化、物流多样化以及气候变化等因素影响下,动物疫情跨境传播的复杂性和防御工作的难度加大。就国内而言,一方面,新的疫情不断发生,猪腹泻病病因不明,死亡率高。另一方面,炭疽、A型口蹄疫等旧病复发;O型口蹄疫毒力增强,高致病性蓝耳病发病率高,传播迅速,供港澳活动物的安全受到严重威胁。由此可见,动物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我们的工作容不得半点马虎。

第二,农产品食品安全问题复杂。一是包括供港澳活动物养殖场在内的我国农产品食品生产企业参差不齐,综合素质不高,质量主体责任意识还不强,生产管理水平和质量自控能力与人们日益提高的对农产品食品的质量安全要求还有差距,这些问题给保障出口农产品食品安全工作增加了难度和风险;二是个别企业缺乏社会公德和诚信意识。近年发生的孔雀石绿事件、苏丹红事件、奶粉三聚氰胺事件,无不显示个别食品生产企业丧失社会公德,缺乏法律意识和诚信意识,值得我们高度警惕。

第三,“价格倒挂”现象影响深远。近年来,由于内地饲料涨价、运输费用增加以及汇率等因素,使得食品价格持续走高,而供港澳动物价格基本未有变动,导致供港澳动物价格和内销价格基本持平,甚至低于内销价格,形成“价格倒挂”现象,由此出现了国内一些注册饲养场供港澳积极性不高,有的甚至放弃供港澳资格,这给保障供港澳动物的安全卫生和稳定供应带来了严峻的挑战。

供港澳活动物检疫工作具有时效性强、专业性强、工作强度大等特点,同时面临注册企业多、分布地域广、监管链条长等困难,给各局在专业人员配备、仪器设备配置和经费保障等方面提出了新挑战。而且,中央和国务院对供港澳工作高度重视,社会民众对农产品食品质量安全期望越来越高,农产品食品安全问题也成为媒体关注的焦点。因此,做好供港澳活动物检验检疫工作,我们倍感责任重大。

三、展望未来,履行使命任重道远

做好供港澳农产品检验检疫工作,维护港澳市场繁荣和社会稳定,是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是检验检疫部门的政治任务和使命。我们一定要从大局出发,振奋精神,正确认识当前面临的形势和任务,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突出工作重点,狠抓工作质量,切实把供港澳活动物检验检疫工作放在突出位置,抓实抓好,提升到一个新水平。对今后的工作我强调三点:

(一)切实增强“三个意识”。

1. 增强责任意识。供港澳农产品时效性强、敏感度高,能否正常供应,产品是否安全,倍受党中央、国务院的重视,倍受港澳市民和新闻媒体的关注。各局要切实增强做好供港澳农产品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要把供港澳农产品的检验检疫工作作为重中之重的工作来抓,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要加强责任落实,明确供港澳农产品各项监管责任,确保工作落实到岗、责任落实到人。

2. 增强质量意识。质量是基础,安全是底线。抓质量是我们的首要职责,也是我们的基础性工作。我们要采取一切措施,利用各种手段,提高检验检疫工作质量和供港澳活动物质量。一要防范风险。要树立风险管理理念,把风险分析作为保安全的第一道防线。继续做好供港澳活动物安全风险监控,完善疫病疫情和有毒有害物质监测计划,科学制定出口前重点检测项目和日常监控项目,加强质量安全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分析工作,建立检验检疫监测数据库,做好风险评估、风险预警和风险处置,掌握工作的主动权。二要从严监管。按照“依靠地方、联合部门、抓住企业、监管产品”的原则,要敢于监管、严于监管、善于监管。要充分利用市场准入制度,结合日常督查、年度审核和换证评审,全面清理现有供港澳活动物养殖企业,坚持优胜劣汰。对条件不具备或不能持续符合要求的,一律不予注册或取消供港澳资格;要按照“看重、抓实、打狠”的要求,加强对养殖企业生产管理制度、疫情防控制度、投入品登记和使用制度以及追溯制度的督促检查,严厉打击非法添加瘦肉精等禁用药物,非法伪造、使用检验检疫标识和从非注册养殖场收购出口的行为,一经发现,立即取消供港澳动物出口资格,并依法移送有关部门处理。

3. 增强服务意识。质检为民,是质检工作的核心主题,是重大的政治任务,也是根本的业务要求。我们要继续深入开展“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发挥检验检疫人才、技术、信息优势,切实了解企业存在的困难,提高服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促进供港澳活动物养殖产业升级,带动生产经营向专业化、标准化、规模化、集约化方向发展;要致力于服务港澳民生,做好与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工作,共同保障供港澳活动物质量安全和稳定、持续供应。

(二)着力加强“两个建设”。

1. 加强制度建设。要充分利用标法中心和检科院的优势,加强业务合作,搞好三个体系建设:一是完善法律法规体系。按照更加完善、更加实用、更具可操作性和不降低安全性的原则,抓紧组织开展对供港澳活猪、活牛、活禽、活羊、水生动物五个检验检疫管理办法和相关配套文件的制修订,形成一套完整的供港澳活动物检验检疫法律法规体系;二是完善技术标准体系。要加快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梳理、评估和制修订,建立与供港澳活动物检验检疫业务相匹配的标准和方法;三是完善监管体系。要进一步完善从养殖源头到离境口岸各环节的监管措施,建立注册企业数据库,实施基于企业诚信分级的分类管理措施和奖惩制度,健全检验检疫机构内部检验检疫、监管、签证等关键岗位资格认可制度,企业认可兽医、押运员岗位资格准入制度和管理制度,推进无线射频技术在供港澳动物方面的应用,进一步完善供港澳动物可追溯体系。

2. 加强基础建设。基础不牢,地动山摇。检验检疫工作的重点在基层、难点在基层、薄弱环节也在基层。各局要重视基层能力建设,着力抓好与供港澳活动物检验检疫工作需要相适应的专业人才队伍建设,解决好基层人员不足问题;着力抓好与供港澳活动物检验检疫业务需要相适应的检测平台建设,加强经费投入,解决好检不了、检不出、检不快、检不全、检不准问题。确保供港澳活动物质量安全保障有人员、有能力、有条件。

(三)认真抓好“三项工作”。

1. 抓好部门协作工作。供港澳活动物检验检疫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各局要本着“发挥优势,协商合作,共同努力,确保质量,促进出口”的原则,大力推进大质量工作机制和“大质检”文化建设。要想方设法使各级党委政府更加重视质量,负起抓质量安全的总体责任;要深化与港澳地区有关部门的合作,完善工作联系沟通长效机制和突发事件协调解决机制;要进一步加强同各级商务部门、农业部门、港澳办以及海关的联系沟通,加强工作协商,建立起相互信任、相互支持、相互合作的良好关系,及时解决供港澳活动物工作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2. 抓好宣传引导工作。我们要学会与媒体打交道,要熟悉新闻规律,掌握应对技巧,正确引导媒体和社会舆论。一要加强与媒体的互动与合作,充分利用各种公众主流媒体,开展有关检验检疫法律法规、检验检疫知识和把关服务成效的社会宣传,为推进供港澳活动物检验检疫工作营造更好的外部环境。要让社会公众了解我们,提高他们对检验检疫工作的认知度,赢得广泛的理解和支持,营造国家重视、社会关注、全民参与的氛围;二要建立与媒体经常性沟通机制,加强联系,正面引导,掌握主动。要提高宣传工作的前瞻性,做好媒体炒作的防范和应对工作,确保检验检疫的良好形象和农产品供港澳的正常秩序不受影响。

3. 抓好督促落实工作。树平局长多次强调,领导干部要注重抓落实,学会抓落实。要求全系统必须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刻苦钻研的劲头、埋头苦干的作风、创先争优的勇气,努力推动各项工作落实。最近,总局组织开展了全系统供港澳活动物检验检疫业务工作督查,针对当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供港澳活动物检验检疫工作的指导意见》,这是规范和指导今后一个时期供港澳活动物检验检疫工作的纲领性文件。希望各局结合这次专题工作会议的精神,结合自身实际,认真对照检查,抓好贯彻落实。要动员各方力量、运用各种手段,营造齐抓共管氛围,全力把供港澳活动物检验检疫工作抓实抓好,抓出各自的特色,抓出应有的成效。

同志们,供港澳活动物检验检疫工作,关系港澳民生、关系特别行政区政府施政、关系港澳繁荣稳定。党中央、国务院对我们质检系统的干部职工寄予厚望,总局党组对供港澳活动物检验检疫工作高度重视。希望大家不辜负总局党组的期望,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引,团结一心,真抓实干,认真贯彻落实总局各项工作部署,全面提升供港澳活动物检验检疫工作质量和水平,为维护港澳的繁荣稳定做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