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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开展机动车辆制动液和防冻液集中专项整治要求企业做到八严禁
黑龙江质量技术监督局开展机动车辆制动液和防冻液集中专项整治,要求机动车辆制动液和防冻液生产企业做到“八个严禁”。即,严禁无证生产;严禁用甲醇、水及其他物质代替聚乙二醇醚及其硼酸脂生产机动车辆制动液;严禁使用无厂名、无产品名称、来路不明等原料;严禁使用不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原料;严禁伪造冒用厂名厂址;严禁伪造冒用质量标志;严禁产品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出厂销售;严禁无标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