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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害生物风险分析在中国的发展历史

有害生物风险分析在中国的发展历史

    1991年成立PRA课题组可以看作是中国正式开展PRA工作的开始,但是中国的PRA工作并非仅从1991年才开始。以前在制定检疫对象,对危险性病、虫、杂草的检疫重要性评价和适生性分析所开展的工作都为PRA打下了基础。1995年5月中国植物PRA工作组的成立是有害生物风险分析在中国发展的新的里程碑。追溯中国植物检疫的历史,可以将PRA在中国的发展大致分成三个时期。

(一)中国的PRA发展三个时期

第一时期:危险性病虫草害检疫重要性评价和适生性分析。

1981年原农业部植物检疫实验所的研究人员,开展了危险性病虫杂草的检疫重要性评价研究。他们对引进植物及植物产品可能传带的昆虫、真菌、细菌、线虫、病毒、杂草6类有害生物进行检疫重要性程度的评价研究,根据不同类群的有害生物特点,按照为害程度,受害作物的经济重要性,中国有无分布,传播和扩散的可能性和防治难易程度进行综合评估。研究制定了评价指标和分级办法,以分值大小排列出各类有害生物在检疫中的重要性程度和位次,提出检疫对策。分析工作由定性逐步走向定性和定量相结合。在此项研究的基础上,建立了有害生物疫情数据库各国病虫草害名录数据库。为1986年制定和修改进境植物危险性有害生物名单及有关检疫措施提供了科学依据。

与此同时,还开展了以实验研究和信息分析为主的适生性分析研究工作,如1981年对甜菜锈病  (Uromycesbetae),1988年对谷斑皮蠹(Trogodermagranariu),1990年对小麦矮腥黑穗病(Tilletiacontroversa)的适生性研究,对适生性分析的研讨也促使了一些分析工作的开展。

第二时期:PRA与检疫实际结合和计算机辅助评价。

1990年国际上召开了亚太地区植物保护组织(APPPC)专家磋商会,中国开始接触到有害生物风险分析(PRA)这一新名词。之后,对北美植物保护组织起草的生物体的引入和/或扩散对植物和植物产品形成的危险性的分析步骤进行了学习研究。中国也积极开展有害生物风险分析的研讨,并积极与有关国际组织联系,了解关于PRA的新进展。

199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的实施,使中国动植物检疫进入了新的发展历程。随着FO和区域植物保护组织对有害生物风险分析工作的重视以及第18届亚太地区植物保护组织(APPPC)会议在北京的召开,农业部动植物检疫局高度重视有害生物风险分析工作在中国的发展,专门成立了中国的有害生物风险分析课题工作组,广泛收集国外疫情数据,学习其他国家的有害生物风险分析方法,研究探讨中国的有害生物风险分析工作程序。有害生物风险分析在中国进入了一个发展时期。

(1)1991年,由原农业部植物检疫实验所主持,原国家动植物检疫局和原上海动植物检疫局的专家和检疫官员参加的农业部八五重点课题检疫性病虫害的危险性评估(PRA)研究,该项研究主要取得了以下几项成果:①探讨建立了检疫性有害生物风险分析程序,分以输入某类(种)植物及其产品风险为起点和以有害生物为起点的分析程序。②有害生物风险分析评价指标体系的建立和量化方法的研究,提出了具中国特色的、有建设性的量化方法。③对马铃薯甲虫、地中海实蝇、假高粱和梨火疫病等国家公布禁止进境的危险性病虫杂草在我国的适生潜能进行分析,为检疫的宏观预测提供了科学依据。④对输入小麦、棉花的有害生物风险初评估,收集、整理了国内尚未分布或分布未广的小麦、棉花有害生物名录,并就PRA有关的有害生物的名单建立与重要性排序的思路提出意见。对引进小麦的检疫对策提出了意见。

(2)1984年建立的农业气候相似分析系统农业气候相似距库,开展有害生物在中国的适生性分析工作。如1989年对美国白蛾,1990年对甜菜锈病,1994年对假高粱,1995年对小麦矮腥黑穗病的适生性分析。

(3)1989年原农业部植物检疫实验所引进澳大利亚Sutherst等1985年建立的CLIMEX系统。利用此分析系统1990年对美国白蛾1993年对地中海实蝇、1994年对苹果蠹蛾和1995年对美洲斑潜蝇进行了适生性分析,为有关的有害生物的检疫决策提供了科学依据。

(4)在有害生物信息系统建立以前的数据库基础上,根据有害生物风险分析的需求,1995年建立了中国有害生物信息系统

(5)1992年,在中美市场准入谈判中为解决美国华盛顿州苹果输华问题,开展了有害生物风险分析工作,中国的第一份正式的PRA报告对美国(华盛顿州、加利福尼亚州)地中海实蝇的危险性分析(1993年),为最后决策提供了科学依据。

(6)中国的PRA专家出席了联合国粮农组织国际植物保护公约秘书处关于PRA的国际标准起草的一系列工作组会议。一方面结合中国的PRA工作经验参与PRA的补充标准的起草,发表了观点;另一方面也从每次会议中学到了许多,促进了中国的PRA工作,并及时将有关文件译成中文进行学习、研究。

(7)随着国际贸易迅猛发展,如何减少检疫对贸易的影响,已被国际社会所关注。在中国加入WTO的谈判,及在此之前与美、澳、欧洲共同体市场准入谈判以及关贸总协定乌拉圭回合最后文件的签署,都表明了中国政府也十分重视这一问题。

第三时期:中国有害生物风险分析工作组成立里程碑。

(1)中国有害生物风险分析工作组。

从前两个时期的发展历程可以看出,中国的PRA工作起步不晚,起点不低。到1995年,将PRA限于科研阶段已经远远不能适应当时的发展需要。因此,1995年5月在以前成立有害生物风险分析课题组和临时性工作组的基础上建立了有害生物风险分析工作组。该工作组由原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动植物检疫局领导。工作组分为一个办公室,两个小组(风险评估小组和风险管理小组)。办公室由专家和项目官员组成。主要任务是负责协调工作组与政策制定部门关系,推动有害生物风险分析工作。评估组由来自农业部植物检疫实验所和有关口岸动植物检疫局的昆虫、真菌、病毒、细菌、线虫、杂草等专家组成,负责评估工作,提出可采取的植物检疫措施建议。管理组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动植物检疫局政策管理者、专家、口岸动植物检疫局的专家和管理人员组成,负责确定检疫措施。有害生物风险分析工作组的基本任务就是保证植物检疫政策和措施的制定以科学的生物学基础为依据。

中国PRA工作组是在原国家动植物检疫局直接领导下的高级的技术和政策的工作班子,为紧密型、权威性的专家组。工作组的成立有利于推动PRA工作的开展,便于组织和协调,工作组的形式也是一种尝试。中国PRA工作组的成立表明中国国家动植物检疫局正式承认和开始应用PRA,同时是对关贸总协定乌拉圭回合的实施动植物检疫卫生措施协议(SPS)承诺后的具体行动,也意味着中国植物检疫的新发展和进步。该工作组的成立成为中国PRA发展新的里程碑。从此PRA工作成为在国家动植物检疫局领导规划下的工作。

(2)有害生物风险分析程序的制定。

1995年有害生物风险分析工作组在参考了联合国粮农组织有害生物风险分析准则以及世界贸易组织实施动植物卫生检疫措施的协议基础上,并结合中国的实际情况制定了中国有害生物风险分析程序。同时中国PRA工作组也制定了有害生物风险评估的具体步骤和方法。

目前,中国有害生物风险分析工作组正按照既定时间表对有关检疫政策和有关国家农产品进入中国问题进行分析。各国向中国输入新的植物及植物产品项目都要进行有害生物风险分析,有害生物风险分析已经成为中国检疫决策工作必不可缺的环节。

(3)风险评估的科研工作一个以地理信息系统(GIS)和国际互联网等新的技术为支持的有害生物风险分析决策支持系统也正在建立。

进行有害生物风险评估,往往需要对大量的有害生物依据检疫重要性进行排序,影响某一有害生物的检疫重要性的因素又很多。为更科学地评价有害生物的检疫重要性,研究人员1994年建立了一个有害生物检疫重要性评价指标体系(见表8—1—5),将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的方法,用于多指标综合评价方法计算有害生物风险值(R)。1997年用该方法对进口谷物的害虫进行分析,其结果基本符合实际情况,用于检疫机关审批时参考。1994年用该方法对进口小麦上的危险性病原体进行了分析。

(4)专家研讨会。

专家研讨会已经成为我们解决技术难题的有效的方式。近年来,我们曾多次组织来自中国科学院、农业院校和科研机构的中国科学院院士、大学教授和研究员以及检疫系统的专家就有关专题进行研讨。如分别就进口粮(1995年8月)、假高粱(1995年9月)、地中海实蝇监测(1997年6月)、非疫区标准(1995年9月)等召开了研讨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