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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警示通报
关于加强对来自阿根廷大豆携带有毒杂草籽检疫的警示通报

各直属检验检疫局:

最近,宁波、江苏检验检疫局在对来自阿根廷的两批大豆实施检验检疫时,发现携带曼陀罗种子超过国家标准规定限量(1粒/公斤)。这是我国口岸首次从进口大豆中发现此类问题。曼陀罗是一种有毒杂草,人误食种子后会有心跳加快、血压升高等不良反应。目前江苏局已要求对这两批大豆进行筛选处理。总局已向阿根廷方面通报,要求其采取措施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为确保进口大豆安全卫生,根据《出入境检验检疫风险预警及快速反应管理规定》,现发布关于加强对进口阿根廷大豆携带有毒杂草籽检疫的警示通报:

一、请各局加强对进口阿根廷大豆的检验检疫工作,严格按照大豆检验检疫工作程序,在锚地对大豆实施表层查验,合格后方准靠港卸货。一旦发现大豆携带曼陀罗等有毒杂草种子,要检验杂草种子含量,并保留必要的图像资料。

二、发现曼陀罗等有毒杂草种子超过国家标准的,有关局应与进口企业等有关方面积极研究退运或筛选处理等解决方案,报请总局批准后,严格实施相关检验检疫监管措施,确保进口大豆的安全卫生。处理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出口商承担。

三、各局要及时向总局报告曼陀罗等有毒杂草检出情况,以便总局对外通报、交涉。

四、本警示通报涉及商品HS编码为:大豆1201001000、1201009100。有效期一年。

 

 

                   二〇〇七年七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