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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食品专项抽查信息
国家质检总局发布白酒产品专项国家监督抽查结果

 

3月1日,国家质检总局发布了对白酒产品的专项国家监督抽查结果,结果显示,在抽查北京、天津、河北、内蒙古、江苏、安徽、河南、山东、四川、贵州等1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41家生产企业的41种产品中,经检验合格33种,合格率为80.5%。

此次抽查的主要项目为白酒产品的标签、己酸乙酯、乙酸乙酯及涉及人身健康安全的甲醇、杂醇油、铅和糖精钠等。抽查结果表明,大中型企业生产的白酒产品质量较好,在理化指标和卫生安全指标的控制上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要求,更能体现出白酒所应具有的风格和典型性。但仍有部分中小企业的产品质量还存在较多问题。

本次抽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包括,一是违规添加糖精钠。本次抽查中发现,有4种产品违禁添加了糖精钠,占本次抽查样品的9.8%,其含量为0.007-0.029g/kg,最高值为0.029g/kg。二是关键技术指标己酸乙酯不符合标准要求。本次抽查中有3种产品己酸乙酯不符合标准要求,主体香气偏低,导致了产品酒香不足,风格不明显。三是标签标注不规范。本次抽查中共有2种产品标签不符合标准要求,无产品属性。

国家质检总局提醒广大消费者在选购白酒产品时,应首先到正规超市、商场等经销场所,选择质量较好的大中型企业生产的国家名优产品,不要购买无生产日期、厂名、厂址的白酒产品,以免对消费者的身体健康造成威胁。

附件1、白酒产品专项国家监督抽查

部分质量较好产品及其企业名单

 

序号

标称生产企业

产品名称

生产日期

1

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

京酒

38%(v/v) 500mL

20061204

2

河北裕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衡水老白干酒业公司

衡水老白干酒

衡水

47%(v/v) 430mL

20061229

3

河南省宋河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宋河酒

宋河

46%(v/v) 500mL

20061125

4

青岛琅琊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青岛第一酿酒厂

瑯琊台酒

瑯琊台

52%(v/v) 250mL

20070115

5

江苏双沟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双沟大曲酒

双沟

53%(v/v) 500mL

20070109

6

山东青州云门酒业(集团)有限公司

云门春春王酒

云门

32%(v/v) 500mL

20070111

7

安徽双轮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高炉窖酒

高炉

42%(v/v) 500mL

20060708

8

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老口子酒

口子

42%(v/v)  450mL

20061218

注:排名不分先后。

 

附件2、白酒产品专项国家监督抽查

部分质量较差产品及其企业名单

序号

标称生产企业

产品名称

商标

规格

生产日期

主要不合格项目

1

江苏双酒酒业有限公司

锦绣良缘酒

锦绣良缘

46%(v/v) 480mL

20070103

糖精钠

2

北京市朝阳区酿酒厂

京湖酒

京湖

56%(v/v) 500mL

20030815

糖精钠

    注:排名不分先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