膜式燃气表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质量公告


    为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膜式燃气表行业健康发展,国家质检总局组织对膜式燃气表产品质量进行了国家监督抽查,共抽查了重庆、辽宁、浙江、江苏、山东、河南、广东、四川、上海、陕西、安徽、广西等1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30家企业生产的30种产品(不涉及出口),产品抽样合格率为90%。

    抽查中发现的主要质量问题:

    1、个别产品示值误差不合格。示值误差是燃气表最重要的计量性能,是公平贸易的保证。抽查中有个别产品示值误差不合格,主要是用于计量性能检验的计量标准器未有效修正系统误差。

    2、个别产品总压力损失不合格。总压力损失是评价燃气输送至用户末端表具自身正常运转所消耗能量经济性的技术指标。抽查中有个别产品总压力损失不合格,总压力损失如果偏大,则当燃气管道供气压力正常时,用户会感到出气量不够,灶具或燃气热水器会有火力不够的现象。

    针对抽查中反映出的主要质量问题,国家质检总局已责成有关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严格按照产品质量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抽查中产品质量不合格的企业依法进行处理、限期整改。同时,公布抽查中质量较好的产品及其生产企业,引导消费。国家质检总局将继续对该类产品质量进行跟踪抽查,促进膜式燃气表行业整体质量水平的不断提高,为消费者创造放心满意的消费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