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衣、风衣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质量公告


国家质检总局

 

为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服装行业健康发展,国家质检总局组织对大衣、风衣产品质量进行了国家监督抽查,共抽查了北京、天津、河北、上海、江苏、浙江、福建、湖北、广东、重庆等10个省、直辖市70家企业生产的70种产品(不涉及出口产品),产品实物质量抽样合格率为98.7%。

此次抽查依据GB18401-2003《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GB5296.4-1998《消费品使用说明纺织品和服装使用说明》等强制性国家标准及相应产品标准规定的要求,对大衣、风衣产品的纤维含量(面料、里料)、甲醛含量、pH值、耐水色牢度、耐干摩擦色牢度、可分解芳香胺染料、异味、覆粘合衬部位剥离强度、起球以及产品标识等10个项目进行了检验。

抽查结果表明,一是此次抽查的甲醛含量、pH值、异味、起球等项目单项符合率达到100%。二是市场占有率较高、规模较大的大中型企业产品质量较好,所检产品全部达到国家标准规定的要求。

抽查中发现的主要质量问题:

1、个别产品检出可分解芳香胺染料。可分解芳香胺染料对人体有一定的危害,强制性国家标准GB18401-2003《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禁止在服装染料中添加。抽查中有个别产品检出可分解芳香胺染料染料

2、个别产品面料、里料纤维含量与明示标识不符。强制性国家标准GB5296.4-1998《消费品使用说明 纺织品和服装使用说明》对纺织品服装面料或里料的纤维含量如何标注有明确的规定。抽查中有个别产品面料或里料的纤维含量明示标识与实测结果不符合。其中有1种产品面料明示为羊毛28.8%、粘胶71.2%,实测结果为羊毛含量为6.7%,粘胶为7.7%,另含有涤纶65.3%等多种纤维。

3、个别产品色牢度不合格。色牢度是指服装颜色褪色和沾色程度。强制性国家标准GB18401-2003《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规定,合格品的各种色牢度指标必须大于等于3级。抽查中有个别产品色牢度达不到国家标准规定的要求。色牢度差的服装,碰到水、汗渍或唾液时,颜料容易脱落褪色,影响美观。

4、个别产品覆粘合衬部位剥离强度不合格。粘合衬在服装中起支撑作用,使服装外型挺括,又有回弹性。国家标准GB/T2664-2001和GB/T2665-2001规定,覆粘合衬部位剥离强度应大于或等于6N,否则将影响大衣的外形和穿着质量。抽查中有个别产品覆粘合衬部位剥离不合格,其中有1种产品覆粘合衬部位剥离强度为1.0N,达不到标准规定的要求

针对抽查中发现的主要质量问题,国家质检总局已责成各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严格按照产品质量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抽查中产品质量不合格的企业依法进行处理,限期整改。同时,对抽查中质量较好的企业,加大宣传力度,引导消费。国家质检总局将继续对大衣、风衣产品质量进行跟踪抽查,促使大衣、风衣行业整体质量水平的提高,为消费者创造放心满意的消费环境。

 

如何选购大衣、风衣

 

一、注意大衣产品上的各种标注

    1、产品上有无中文厂名厂址。

    2、产品上有无服装号型标识及相应的规格。

    3、产品上有无纤维含量标识,主要是指服装的面料、里料的纤维含量标识,各种纤维含量百分比。纤维含量标识应当缝制在服装的适当部位,属永久性的标识。

    4、产品上有无洗涤标识的图形符号及说明,并了解洗涤和保养的方法要求,要核实是否可以水洗或干洗等标识,按标识要求进行洗涤保养。

5、产品上有无产品的合格证、产品执行标准编号、产品质量等级及其它标识。

二、大衣的外观质量的鉴别

    1、大衣的主要表面部位无明显织疵、条痕(主要表面部位指大衣的外露部位)。

2、大衣的主要缝接部位无色差(需要在一定的光亮度下看色差情况)。

3、大衣面料和里料结构是否紧密,如果面料、里料的结构疏松,会使大衣的接缝部位强力达不到标准规定要求而引起织物纰裂。

    4、大衣面料的花型、倒顺毛是否顺向一致。条格面料的服装,主要部位是否对称、对齐。

    5、注意大衣上各种辅料、配料的质地,如钮子是否牢固、钮眼是否毛出等。

6、有粘合衬的表面部位如领子、驳头、袋盖、门襟处有无脱胶、起泡等现象。

三、大衣试穿时的造型和感觉

1、大衣穿在身上后,各部位是否平整、自然,如衣领的左右是否对称,肩部是否平服,袖笼处是否圆顺,胸部是否丰满、自然,无裂形,门襟是否自然下垂成直线,不绞不豁,后背领下是否平服,后背下摆处不起撬等。

2、大衣穿在身上后,整体感觉是否有舒适感和轻松感。

如:两手前后、上下摆动是否舒畅,颈部及肩胛部是否有压迫感或负重感,腋下处有无不舒服的感觉等。

3、大衣穿在身上后,各主要部位的规格大小是否适宜,如衣长、袖长、肩宽、胸围等处的宽松度是否适合。规格尺寸的过大、过小也会引起穿着时的不舒服感及外观整体不平服的感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