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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质检总局通报所属四川检验检疫局入境检疫发现并转交1例甲型H1N1流感确诊病例的经过

    7月2日,四川省卫生厅通报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发现并转交1例甲型H1N1流感确诊病例。7月3日,国家质检总局通报了所属四川检验检疫局在入境检疫时发现该例病例并及时转交地方卫生部门隔离诊治的经过。

    通报说,患者,男,16岁,澳大利亚籍。患者乘SQ246航班由澳大利亚经新加坡,转乘MI934航班,于6月30日15点20分抵达成都双流机场。四川检验检疫局检疫人员登机检疫,对旅客逐一进行体温检测和医学巡查,未发现异常。该患者在15点40分通过检验检疫通道时,红外测温仪报警,显示其体温异常。患者自述轻微咳嗽、流涕3天。经医学检查,患者腋下体温为38.0℃,咽部轻度充血。鉴于患者来自有疫情的国家,并有发热等流感样症状,检疫人员初步判断其有甲型H1N1流感染疫嫌疑,立即将其送往地方指定医院进行隔离诊治。

    7月2日,成都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检测并经省疾控中心复核,结果为甲型H1N1流感病毒核酸阳性。根据卫生部甲型H1N1流感诊疗方案,结合患者临床表现、流行病学调查结果及实验室检测结果,省市专家确定该例患者为输入性甲型H1N1流感确诊病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