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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第4季度摩托车乘员头盔产品质量抽查合格率为30.0%

2002年第4季度摩托车乘员头盔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结果新闻发布稿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产品质量监督司

 

摩托车乘员头盔主要性能是当摩托车发生碰撞事故时,能有效的保护佩戴者的头部,减轻激烈碰撞时带来的强大冲击力,防止尖锐物体直接刺入头部而引起的严重伤害。以往事故调查分析表明,不佩戴头盔的摩托车司乘人员在发生事故时,比正确佩戴头盔的司乘人员死亡率高3.4倍。据此,骑乘摩托车正确佩戴质量合格头盔对保护骑乘人员的生命安全起着非常重要的防护作用。

2002年第4季度国家质检总局对摩托车乘员头盔产品质量进行了国家监督抽查,共抽查了北京、上海、广东、浙江、山东、河北等6个省市28家企业经销的30家企业生产的30种产品,合格9种,产品抽样合格率为30.0%。

抽查结果表明,一些产品以极低的零售价格占领市场,这些产品偷工减料,不惜一切手段降低成本,以达盈利目的。道路交通管理条例明确规定,骑乘摩托车时必须佩戴安全头盔,但是在流通领域,普遍存在着消费者安全意识淡薄的问题,无形中给劣质头盔提供了市场。

抽查中反映出的主要质量问题:

1、吸收碰撞能量和耐穿透性能质量问题严重。

本次抽查中,有13种产品没有达到强制性国家标准中规定吸收碰撞能量全盔加速度峰值≤300g、半盔为≤400g的要求;标准同时还规定进行吸收碰撞能量检测,检验时在4个方位进行8次撞击,头盔壳体不得破裂,而有1种产品仅撞击1次就使壳体破裂。强制性国家标准中规定耐穿透性能,采用3kg钢制圆柱锥体,在规定高度下自由落体进行检验,本次抽查中,有10种产品没有达到标准规定要求。其中1种产品不但锥体穿透头盔壳体及缓冲层,而且直达试验头型,致使头型设备遭到严重损伤。

2、护目镜、结构尺寸及佩戴装置存在不同程度的隐患。

标准规定,护目镜必须达到透过率性能和冲击强度性能的要求。此次抽查的不合格产品采用的护目镜片多是抗冲击性差、易碎、廉价的有机玻璃镜片,起不到保护作用。同时,头盔的系带连接件不得超过壳体内外表面3mm,由于连接件位置恰在乘员的太阳穴处,易造成隐患,其中有的产品指标竟达7-8mm,超过标准2倍多。抽查中还发现,多数产品系带滑脱、搭扣断裂,其主要原因是生产企业选用的系带编织密度不够,搭扣材质差,强度不够。

摩托车乘员头盔是重要的交通安全防护产品,其产品质量的好坏直接关系到驾驶人员和乘坐人员的身体健康和人身安全。国家质检总局将责成各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产品不合格企业进行严肃处理,并限期整改,为消费者创造一个放心满意的市场环境。


 

2002年第4季度摩托车乘员头盔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部分质量较好产品及其企业名单

序号

企业名称

商标

规格

型号

生产日期

1

南海市九江新源摩托车用品厂

新颖

全盔

大号

2002-01

2

南海市九江下北永恒玻璃钢制品厂

永恒

半盔

中号

2002-07

3

保定市公安头盔厂

蓝盾

半盔

大号

2002-08

4

南海市九江永强五金塑料厂

华强

全盔

小号

2002-01

5

浙江省恒丰实业有限公司

百德

全盔

中号

2001-10

6

徐水县南庞玻璃钢制品厂

金健

全盔

大号

2002-09

7

温州市瓯海梧风摩托车用品厂

帆风

全盔

大号

2001-11

8

上海东光亿轻工业有限公司

飞马

半盔

中号

 

9

北京罗地亚头盔制造厂

罗地亚

全盔

大号

1999-09

注:排名不分先后。

 

 

 

2002年第4季度摩托车乘员头盔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部分质量较差产品及其企业名单

序号

企业名称(标称)

商标(标称)

规格

型号

生产

日期

主要不合格项目

1

乐清市捷达头盔有限公司

捷达

半盔

中号

2002-09

护目镜连接件外露高度;系带及其它连接件外露高度;保护范围;伸长量;损坏情况;加速度峰值;壳体和系带;穿透性能;壳体

2

徐水县曙光有机合成化工厂

吉星

全盔

大号

2002-09

系带及其它连接件外露高度;冲击强度;伸长量;损坏情况;加速度峰值;壳体和系带;穿透性能;壳体

3

南海市九江镇幸运塑胶厂

幸运

全盔

大号

2001-10

冲击强度;透过率;伸长量;损坏情况;壳体和系带;穿透性能;壳体

4

北京大卫防护用品厂

大卫

全盔

大号

2002-08

冲击强度;伸长量;损坏情况;加速度峰值;穿透性能

注:排名不分先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