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检办质函〔2007〕241号
关于变更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网
工作机构名称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根据有关规定,现将总局中国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网推进工作办公室更名为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网推进工作办公室。其组成人员、工作职责不变。
特此通知。
二〇〇七年五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