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为进一步落实国家质检总局《关于2008年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网推进工作部署的通知》(国质检质[2008]83号)的要求,加快对中国名牌产品实施电子监管进程,做好电子监管网推进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首批入网产品目录》列入的9类69种重点产品中已获得和新申报中国名牌产品的生产企业,未入网的,要逐一督促限期入网;已入网未赋码的,要限期赋码;年底前,实现这些产品的生产企业入网和产品赋码全覆盖。
二、各地在推进电子监管实施过程中发现赋码技术等问题,要及时反馈总局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网推进办。同时,要针对存在的赋码技术问题,特别是个性问题,要组织力量逐一攻关,既要解决名牌产品赋码技术问题,又要为解决电子监管面上的技术问题探索道路。
三、措施和要求
1、提高认识。从确保中国名牌产品生产企业合法权益、维护中国名牌产品声誉出发,从构建完整的质量监管体系出发,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意义。按照总局电子监管网推进工作“三不、三到位”的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科学、扎实、有效地把中国名牌产品入网推进工作抓紧抓好,取得实效。
2、落实措施。在制定名牌产品培育规划和年度培育计划时,要优先选择已入网赋码的企业和产品。无特殊原因,未入网赋码的企业和产品,不得纳入培育规划和年度计划。
3、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名牌产品表彰、“质量月”宣传等活动,加大对电子监管网成效宣传,提高社会的认知度。
4、加大查处力度。要通过电子监管网的“真实、可溯源”特性,充分发挥电子监管网在保护中国名牌产品生产企业和产品声誉、掌握市场信息、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方面的作用,充分利用电子监管网对涉假案源快速发现、快速处理、快速通报、快速预警方面的功能,加大对假冒中国名牌产品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
二00八年七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