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监网办[2008]31号
关于印发《总局网站产品质量电子监管
子网站管理规程》的函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网推进办:
为加快推进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网建设,总局产品质量电子监管推进领导小组决定在总局网站设立产品质量电子监管子网站,现将《总局网站产品质量电子监管子网站管理规程》印发给你们,请予实施。
附件1:《总局网站产品质量电子监管子网站管理规程》
附件2:产品质量电子监管子网站信息员名单
二〇〇八年七月十六日
附件1:
总局网站产品质量电子监管子网站管理规程
一、为规范总局网站产品质量电子监管子网站(以下简称电子监管子站)的信息采集、发布和维护工作,保证信息的准确与及时,充分发挥电子监管子站对推进产品质量电子监管工作的服务交流作用,制定本规程。
二、电子监管子站建站宗旨:交流信息、促进工作、服务基层、服务企业。
三、栏目内容
1.组织机构:总局及各局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组织机构图。
2.图片新闻:总局及各局领导参加的重要活动的图片及各地电子监管工作的图片。
3.工作动态:全国电子监管网进展情况以及各地电子监管工作的工作动态。
4.工作文件:总局发布的有关监管网工作的通知。
5.情况通报:电子监管工作月报。
6.赋码印刷:总局发布的印刷企业名单以及相关赋码技术的介绍。
7.统计数据:监管网入网、赋码统计分析数据。
8.经验交流:各地电子监管经验介绍。
9.各组进展:各专业组动态。
10.打假动态:各地打假成果。
11.常见问题问答FAQ:收集常见问题,并汇总后统一回答。
12.公众信箱:收集、处理公众来信。
四、“图片新闻”包括总局领导参加电子监管工作活动或重大电子监管推广宣传活动的图片由总局办公厅新闻办负责采集、发布。其他图片及其他栏目内容由各局和总局产品质量电子监管领导小组各专业组发到总局产品质量电子监管领导小组综合组(传真:010-82262089;邮箱:tuijb@aqsiq.gov.cn),由综合组整理报推进办领导审核签字后发布。
五、总局产品质量电子监管领导小组各专业组(推进组、监督组、食品组、认证组、法规组、执法组、宣传组、综合组、赋码印刷技术小组、网络技术小组、二码合一技术小组)每个组建立一个栏目,由组长审核后发布,每组每周至少提供一条信息上各组栏目同时送综合组。
六、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推进办每周至少提供一条信息,由各推进办领导审核签字后送总局推进办综合组发布。信息员即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推进办联络员。
七、网站上发布的信息均需注明出处。
八、总局电子监管网推进办负责网站建设与更新管理,总局信息中心负责网站的日常运行与运营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