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7日,全国化肥区域整治工作现场会在青海省格尔木市召开,质检总局李长江局长、青海省王令浚副省长出席会议并讲话。青海、江苏、山东、四川、河北、河南等化肥主产区的质量技术监督局的负责同志,青海省、海西州、格尔木市各有关部门的负责同志和钾肥生产企业代表参加了会议,会议还特别邀请了江苏省连云港市、四川省什邡市、山东省临沭县、河北省无极县人民政府领导出席。
化肥产品质量区域整治,是国家质检总局从源头抓质量,服务地方经济的重要措施之一。2005年底,质检总局确定格尔木为全国化肥区域整治重点地区。青海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和格尔木市政府在质检总局指导下制定了整治方案,坚持“打击、整治、帮扶,规范、发展”的原则,用三年的时间进行综合治理。一是省、州、市政府高度重视,形成了政府推动、部门联动、企业主动的工作格局。抓源头、打假劣,建标准、抓规范,创品牌、上台阶,一步一个脚印,保证了区域整治各个阶段目标的实现。二是探索并初步建立了质量安全长效监管机制。按照国务院对产品质量监管提出的“两个链条、一个体系、一个网络”的要求,建立了分类监管制度、巡查回访制度、台帐管理制度、质量追踪制度等一整套质量监管制度。同时,积极探索建立钾肥质量监管省际联动机制,对钾肥产品质量实施从生产源头到使用环节的全过程监管,较好地落实了区域监管责任。三是运用信息化手段提高监管效能。积极推动钾肥企业全部加入了电子监管网并赋码激活,对化肥产品质量实现了有效的电子监管。
经过整治,影响钾肥产品质量的突出问题得到基本解决,抽样合格率由2005年的81.7%逐年提升,2006年达到95%,2007年达到97.7%,2008年达到100%;企业管理水平上了台阶,有12家企业通过ISO9001:2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电子监管网入网率达到100%;创建优质钾肥生产示范区工作全面推进,产生了一批中国名牌、国家免检和青海省名牌产品;钾肥产业规模优势凸现,合理的产业布局初步形成,已经成为推动地方经济健康发展的重要支撑。
长江局长归纳了格尔木市开展钾肥产品质量区域整治工作特点,强调了开展化肥产品质量区域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对下一步推进以质取胜战略、进一步做好区域整治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强调要在增强服务意识上下功夫、在巩固和深化区域整治成果上下功夫、在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上下功夫、在推进实施名牌战略上下功夫,把区域整治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为我国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我们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