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喀什检验检疫局水果种植基地清查工作成效显著

 

 

 

喀什、克州、和田三地州特色林果业规模大、发展快,地产水果出口增长迅速,喀什检验检疫局肩负着三地州出口水果果园注册备案考核、日常监管等工作。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以来,喀什检验检疫局把专项整治工作同日常考核监管工作紧密结合,在清查工作有条不紊开展的同时,大力扶持当地特色林果业发展,取得显著成效。

一、统筹大局,彻底摸排。

林果业是南疆三地州经济发展的支柱产业,目前三地州有出口水果种植基地87家、32.3万亩,且水果出口增长迅速。近年来,喀什检验检疫局派出工作人员上百人次赴三地州各个县乡,同当地政府座谈沟通,建言发展外向型林果产业;深入果园田间,详细了解果园水果品种、档次、产量、药肥使用、果园管理等情况。通过详细摸排,已掌握了三地州果园种植情况,给所有果园建立了档案,包括注册申请表、病虫害监测和控制制度、农药使用和控制制度等质量管理体系文件、果园平面图以及植保员资料等,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打下了坚实基础。

二、监管有方,清查工作落实到位。

首先从源头上抓好出口水果质量安全管理,在水果采摘前,多次赴注册果园检查果树生长情况、病虫害控制情况、农药使用情况,并对农残、重金属残留进行抽样检测,对未有效管理、病虫害控制不力、使用禁用药物、残留物超标的果园停止其出口或注销注册资格。

其次,建立出口水果联系单制度。联系单包括水果来源、果园注册号、品名、包装批号、运输车辆号码等内容,由注册果园管理员填写并交给出口商。出口商在办理报检业务时需提供联系单,作为申报单据存档保留;果园管理员在签发联系单之前对每批水果来源和销售情况做好记录并存档,以此作为质量安全追朔体系的重要环节。

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以来,为贯彻落实质量工作会议精神,保证出口农产品的质量安全,根据《新疆局专项整治方案》和国质检动[2007]436号文件要求,结合喀什南疆地区检验检疫工作实际制定了《喀什检验检疫局出口农产品专项整治工作八条措施》。

在果园清查工作中,喀什检验检疫局严格按照专项整治要求逐批清查,目前已完成对辖区内87家果园的清查工作,对尚未建立质量管理体系、无明确责任人的29家、3.3万亩果园,注销其注册出口果园资格。

三、扶强扶优,推动林果业经济快速发展。

按照国家质检总局提出的“查、治、管、扶、建”要求,积极做好扶强扶优工作,帮助建立龙头企业,全面提升产品质量。

对果园日常监管及清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始终采取帮、扶等措施,做到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促进发展。对尚未开展或正在申请办理出口水果注册备案的果园,尽力指导其建立和完善质量管理体系,帮助其尽快取得注册备案资格。

通过举办出口水果检验检疫知识培训班,对南疆三地州及农三师的果农、技术人员进行了分类培训,有效提高了果农、技术人员的水果种植、管理水平,对提高出口水果品质,打破国际市场技术壁垒提供了有力的技术支持。

积极向各级政府、广大果农推行“公司+基地+标准化”模式,把果农纳入出口果园种植基地体系,以提高果农种植积极性,进行标准化管理,力促南疆林果业向规范化发展,全面提高出口水果质量。

2007年截至10月31日,喀什检验检疫局受理报检、检验检疫出口水果1857批、5.5万吨,货值1320.5万美元,创历史新高。

四、密切联系口岸局,加强后续监管。

南疆三地州出口水果主要从红其拉甫、吐尔尕特、伊尔克什坦口岸销往巴基斯坦、吉尔吉斯等国,2007年通过满洲里、绥芬河、黑河、东宁等口岸出口水果增多。喀什检验检疫局作为产地局在做好出口水果产地检疫监管的同时,密切与口岸局的联系,建立沟通协调机制,通过发函、电话以及定期召开业务协调会等方式,做到出口水果从产地检验到口岸出境全程监管;如有问题,可立即通过追溯体系查明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