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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局以《指导方案》规范十七大精神的学习贯彻
近日,浙江局为了进一步落实总局党组关于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的有关要求,用十七大精神统领各项工作,认真组织、合理安排、全面落实、真抓实干、把十七大对检验检疫工作提出的新要求落到实处,全面推进检验检疫事业新发展。结合浙江局工作实际,在局党组下发学习贯彻十七大精神通知的基础上,按照全面覆盖、分步推进、前后滚动、学有成效(验收)的特点制订下发了《浙江检验检疫局认真组织十七大精神学习活动指导方案》。对下一步如何开展好学习贯彻作出了更详细的部署。一是在时间安排及方法步骤上分为四个阶段,并对每个阶段学习的内容、方法、要求都提出了明确的、可操作性的规定。(一)2007年11月到2008年1月为全文通读阶段。以十七大报告,新修改的党章等为主要内容,采取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式,做到熟知基本内容,掌握基本精神。以专题测试形式进行检查,并将测试情况纳入年终绩效考核。(二)2008年1月至4月为专题精读阶段。以规定的“七个专题”为基本内容,通过集中办班、参加上级培训、个人自学、参观见学等方式来达到深刻领会十七大精神的重大理论观点、重大战略思想和重大工作部署,确实掌握十七大精神的精髓。每个专题每个单位和个人至少要完成一篇理论体会文章。(三)2008年3月至6月为结合实际深读阶段。在领会精神的基础上把学习的重点放在立足本职,干好工作上。各级学习要抓住重点,党组中心组学习要在如何提高谋划指导上下功夫,各处科(室)领导要在如何带领下属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上下功夫,党员干部要在如何履职做表率上下功夫。各党(团)支部要开展相关主题活动。单位和个人都要制订整改措施,并经支部党员大会讨论通过。(四)2008年7月至9月为组织竟赛阶段;通过举办以“贯彻十七大、展示新国检”的知识竟赛、演讲比赛、书画展、摄影展、征文比赛等活动来检验学习成果。二是对学习提出了四点要求:(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各单位(部门)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二)科学安排学习,务求覆盖全体职工。(三)处理好工学矛盾,搞活学习形式。(四)联系实际,推动成果转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