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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

 

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信息化工作的方针、政策及国务院领导关于信息化建设的指示;

二、组织制定和审批质量监督检验检疫信息化发展战略、总体规划;

三、组织实施质量监督检验检疫信息化重大建设项目和审定信息化建设的投资;

四、组织协调与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有关的跨部门、跨地区重大信息化工程项目的建设。

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同时履行信息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职责,职责如下:

一、贯彻落实国家信息安全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及国务院领导关于信息安全保障工作的指示;

二、组织制订和审批加强质量监督检验检疫信息安全保障工作的总体要求和主要原则以及质检信息安全的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和重大工程的实施方案;

三、组织建立质检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组织实施质检信息保护和网络信任体系、质检信息安全监控体系以及信息安全应急处理机制的建设;

四、审定质检信息安全的重大建设项目和投资;负责对与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有关的跨部门、跨地区的信息安全保障工作的协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