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沪质技监管〔2009〕386号
各区(县)党委宣传部、质量技监局、发改委、经信委、商委、建交委、农委、国资委(办)、旅游局、工会、团委,各控股(集团)公司、总公司,市质协,其他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迎接新中国成立60周年,进一步推进“质量和安全年”活动,确保世博会顺利召开,经研究,决定于2009年9月在全市范围开展“2009年上海市质量月”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质量月活动主题 共铸质量安全、同迎精彩世博 二、质量月活动内容 1.8月底,苏浙皖赣沪“四省一市”在江苏共同举行2009年质量月开幕式。通报2009年苏浙皖赣沪质量月联合行动工作方案;回顾一年来苏浙皖赣沪质监系统合作互认情况;总结苏浙皖赣沪质监系统共同落实质量安全年措施,在“保发展、保增长、保稳定”方面的工作情况;交流推广卓越绩效管理、开展市长质量奖评选工作的经验体会。 2.苏浙皖赣沪“四省一市”联合组织开展质量知识电视大赛,进一步推进质量法律知识的宣传和普及,引导全社会增强质量法制观念,提高全民质量意识,推动企业不断提高产品质量和质量管理水平,积极营造全社会参与质量、重视质量的良好社会氛围。 3.组织召开全市质量工作会议,表彰首届上海市市长质量奖获奖单位和个人,树立质量绩效标杆,分享成功企业质量管理经验,不断提高企业质量管理水平。 4.开展“我与质量60年”和“关注世博会,关注食品安全”征文活动。对优秀获奖作品给予奖励并汇编成册,让更多市民分享质量改善生活的感受。 5.开展“诚信经营”示范创建活动。在全市商业服务业培育、树立一批消费者满意、工商关系和谐、严格守法、诚实守信、管理科学、服务规范、主动承担社会责任、不断开拓创新的诚信经营示范街、示范店(企业)和示范市场。 6.举办“2009·上海品牌食品博览会”,进一步推动长三角地区食品行业联动发展,扩大内需,繁荣市场,构建本市食品企业展示品牌食品、交流信息、拓展市场、引导消费的平台。 7. 组织开展食品企业进城务工青年食品安全职业技能竞赛,进一步增强广大食品生产企业进城务工青年的食品安全意识,提升进城务工青年的职业技能和综合素质。 8.深入推进服务业发展,加快制定金融、旅游、商贸等相关地方标准,结合《银行业窗口服务质量规范》等重要服务类地方标准的发布,举办相应宣贯、培训,加大标准推进实施力度,提高相关行业服务质量和水平。 9. 组织对基层标准化管理人员和特种设备从业人员进行岗位知识免费培训,全面宣贯“企业产品标准管理规定”。 10.组织开展迎世博规范本市公共标志、店招店牌专项整治行动和公共信息图形标志有奖知识竞赛活动。 11. 广泛开展“关注民生,计量惠民”活动。加强计量诚信体系建设,在超市、集贸市场、加油站、餐饮业、医疗卫生机构、眼镜制配等行业大力宣传《商业服务业诚信计量行为规范》,继续推进计量诚信单位的示范试点工作;开展专项执法检查行动,严厉打击缺斤短两等计量违法行为,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12.组织对全市100家以上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工作的监督检查;开展节能减排专项执法检查;组织开展“质量监督为上海节能减排服务”专题展览活动。 13.开展“9.9眼镜配镜计量日”计量专项活动,组织本市各眼镜制配企业在9月9日为广大市民提供“免费验光、免费校准、免费小修”服务;组织技术机构对老百姓送检的血压计、人体秤等生活用计量器具进行免费计量检测。 14.组织开展“执法打假保名优”集中行动、建材市场秩序专项整治、“清新居室”专项执法检查、迎世博专项执法检查、絮用纤维产品质量专项整治、家电下乡产品质量监督和专项检查等执法行动,保障产品质量安全,营造良好市场秩序。 15.为迎接世博会召开,展示上海国际化大都市形象,提升12365投诉举报中心服务能级,开展申投诉服务进国际社区活动,为国际友人提供双语服务。 16. 继续推进以特种设备安全执法行动、治理行动和宣传教育行动为主要内容的特种设备“三项行动”。继续做好特种设备安全进厂区、校区和社区活动,广泛宣传特种设备安全常识;继续深入开展起重机械和压力管道元件专项整治,消除事故隐患,降低事故发生率。 17.召开“上海旅行服务名牌产品推进会”,总结工作经验,加大创建力度;举办“2009年秋季大型旅游咨询展示活动”,为中外游客提供丰富的旅游产品,展示上海旅行服务名牌产品,开展旅游品牌宣传。 18.组织开展企业质量管理现状调查工作,积极开展有关行业、区域质量管理状况的专题调查,就工业产品质量工作提出政策建议。 19.组织有关企业参加全国质量管理暨可靠性现场经验交流会、全国第三十一次质量管理小组代表会议和QC小组成果发布会等经验交流活动。 20.开展上海市重点产品质量振兴攻关成果申报和表彰活动,推动本市企业实施质量对比和提升工程。 21.针对本市158家迎世博重点蔬菜生产基地安全使用农药、田间档案记载以及上网、上市蔬菜质量安全检测等重点问题,开展现场检查与指导,不断推进蔬菜质量可追溯制度建设。 22.开展全市种子市场检查、标准化水产养殖场检查、品牌农产品生产基地现场检查和质量抽检等工作,进一步提高本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23. 开展全市住宅工程质量大检查,加强对中低价商品房、经济适用房和廉租住房的工程质量监管,严肃查处降低住宅工程建设质量的违法违规行为。 24.开展更新公交车辆抽查活动,督促企业按照车载视频监控系统基本技术要求完成车载视频监控设施的安装工作。 三、其他有关事项 1. 各行业主管部门,各区、县质量技监局应于2009年8月30日前将本区域、本行业“2009年质量月”活动方案以书面形式报市质量技监局。 2.各区、县有关政府部门、各行业、各企业要结合“质量和安全年”活动,加强对“2009年质量月”活动的组织领导,扎实开展各项工作。 3.各新闻媒体要紧紧围绕 “2009年质量月”主题,充分深入质量一线,及时宣传报道质量月重大活动,为“2009年质量月”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4.各行业主管部门,各区、县质量技监局应于2009年10月20日前将本区域、本行业“2009年质量月”活动情况总结以书面形式报市质量技监局。
附件:《关于开展2009年全国“质量月”活动的通知》 (国质检质联[2009]322号)
二○○九年八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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