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检办质联〔2009〕83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质量技术监督局,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中国质量协会:
按照中共中央宣传部、国家质检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关于开展2009年全国“质量月”活动的通知》(国质检质联〔2009〕322号)的部署,国家质检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将联合举办“全国质量管理暨可靠性现场经验交流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贯彻落实中央和国务院领导关于提高产品质量的重要批示和讲话精神,推动可靠性先进经验的应用和实践,加强先进质量管理经验、方法、成果的宣传和推广。本次经验交流会将邀请相关领域的专家、学者和有代表性的企业进行质量管理、可靠性经验交流,并组织现场考察和研讨。
二、时间和地点
会议拟于2009年10月中旬在深圳市召开,会期2天。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参会人员
(一)国家质检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等相关部门领导,可靠性领域有关专家、学者。
(二)制造业企业从事质量管理、可靠性工作的负责人或技术人员。
(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质量技术监督局、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可派1名代表参加会议。
四、其他事项
(一)本次会议由中国质量协会承办。
(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协商确定辖区内3至5家企业参加会议,并于9月15日前将参会代表汇总情况提交至中国质量协会会务组。
(三)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积极组织辖区内在可靠性工作方面取得一定成绩的优秀企业,围绕可靠性设计、评估和管理等相关内容撰写经验材料或论文,进行广泛交流。请2009年9月15日前将先进企业可靠性工作经验交流材料或论文(书面及电子文档)发送至中国质量协会会务组。
(四)大会将编辑《全国质量管理暨可靠性经验交流会论文集》进行书面交流。会议主题演讲及部分精选论文将在有关媒体、刊物上发表。
(五)会议统一安排食宿,费用自理。不收会务费。
五、联系方式
(一)国家质检总局质量管理司。
联系人:高勇 郝进
电 话:010-82262042、82262041
传 真:010-82260120
(二)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司。
联系人:李进忠 安平
电 话:010-68205248、68205252
传 真:010-66089046
(三)中国质量协会会务组。
联系人:李晓飞 张孔峰
电 话:010-66022628、66071565
传 真:010-66079132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中京畿道12号
邮 编:100032
邮 箱:lixf@263.net
二〇〇九年九月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