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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年
国家质检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注销北京巩华肉食加工厂等872家企业910张食品生产许可证的公告》2008年第114号

2008年第114号

 

关于注销北京巩华肉食加工厂等872家企业

910张食品生产许可证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国家质检总局《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注销程序管理规定》决定对北京巩华肉食加工厂等872家企业的910张食品生产许可证予以注销(详见附件)。

从即日起,被注销的证书和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停止使用。

特此公告。

附件:被注销食品生产许可证情况表

 

 

 

〇〇八年十月十七日

  • 公告114号附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