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 第16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2000年第4号公告的规定,各地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自2000年6月7日起,对原产于韩国的手持(包括车载)无线电话机(海关税号85252022)和初级形状聚乙烯(海关税号39011000、39012000、39013000、39019010、39019090)暂停接受进境报检。
特此公告。
二000年六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