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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4年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 第8号(2004-01-29)

2004年第8号

 

根据《原产地域产品保护规定》,我局已组织通过了对浙江省桐乡市梧桐红星杭白菊制品厂等3家企业(第二批企业名单见附件)提出的杭白菊原产地域产品专用标志使用申请的审核,现予以注册登记。

自即日起,上述3家企业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在其相关产品上使用杭白菊原产地域产品专用标志,获得原产地域产品保护,并依法接受监督。

特此公告。

 

 

 

 

二??四年一月二十九日


 

附件:

 

批准使用杭白菊原产地域产品专用标志企业名单(第二批)

序号

企业名称

 

法定

代表人

商标

原材料

 

电话号码区号0573

邮编

1

桐乡市梧桐红星杭白菊制品厂

桐乡市梧桐街道城南西东风村

潘有华

桐杭

浙江省桐乡市

8612295

314500

2

桐乡市景壶地产药材有限公司

桐乡市梧桐街道桐乡经济开发区复兴路中段

柳建明

景壶

浙江省桐乡市

8100519

314500

3

桐乡市凤鸣生杭白菊加工厂

桐乡市凤鸣街道惠乔村村经济合作社内

蒋树生

树生

浙江省桐乡市

8361773

314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