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淄博市质监局执法人员依法对一农肥生产点进行检查,发现该生产点未办理营业执照等相关手续,现场只有2名工人在生产农肥,原材料只有硫酸铵一种,生产设备只有一台粉碎机和一台造粒机。而经过该加工点人员加工造粒后,却装入了标注“美国嘉特国际肥业有限公司”的硫酸钾型复合肥料包装袋内,标注总养分≥48%,且标注了工业生产许可证标志及编号,属制假造假行为。
为避免涉嫌假冒及产品质量严重不合格的产品流入市场,执法人员对现存的7吨成品及尚未使用的70条包装袋依法实施异地封存,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调查审理中。